光度計是每個化學分析實驗室*的常用儀器設備之一,在各種定量和定性分析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分光光度計就是利用分光光度法對物質進行定量定性分析的儀器。
常用的波長范圍為:(1)200~400nm的紫外光區,(2)400~760nm的可見光區,(3)2.5~25μm(按波數計為4000cm<-1>~400cm<-1>)的紅外光區。
而分光光度法則是通過測定被測物質在特定波長處或一定波長范圍內光的吸收度,對該物質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所用儀器為紫外分光光度計、可見光分光光度計(或比色計)、紅外分光光度計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為保證測量的精密度和準確度,所有儀器應按照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或本附錄規定,定期進行校正檢定。單色光輻射穿過被測物質溶液時,被該物質吸收的量與該物質的濃度和液層的厚度(光路長度)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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