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光度計是利用濾光片作為分光元件的儀器,主要由霧化器、燃燒器、光學系統、檢驗測定器和記載器組成。分發光、分光和測光三部分。其過程是由霧化器將試樣噴入火焰,激發發光,經分光后由檢驗測定器測量發射強度,后者與試樣中待測元素含量成正比。現代的儀器帶有讀數指示系統、記載器或數字顯示裝配,也可配帶微型計算機。
火焰光度計用標準溶液連續進樣,15s內儀器示值的相對大變化量≤3%;每分鐘測1次,共測定6次,儀器示值的相對大變化量≤15%。
一、火焰光度計的開機順序
1.開“主機”、“空壓機”,打開觀察窗,開液化氣罐。
2.按住“點火”鍵,通過觀察窗看到發熱絲亮后,向大方向旋轉“點火”旋鈕,直至看到有黃色火焰時,松開“點火”鍵,并調整火焰高度,大約同觀察窗高度。
3.向大方向旋轉“燃氣”旋鈕,直至看到有藍色火焰時,立即關滅黃色火焰,并調整火焰至清晰、穩定的狀態(火焰高度大約4-5cm,飄忽較小,底座為波浪形火焰,且十二個小火焰清晰可數)。
4.至此,火焰光度計進入預熱狀態。
二、火焰光度計的關機順序
1.關掉液化氣罐,通過觀察窗看到火焰自動熄滅后,關掉“燃氣”旋鈕。
2.量程歸零,關“空壓機”、“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