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光度法是按羅馬金公式進行定量分析的,即I=aXc的b次方,式中I為譜線的強度,c是待測元素的含量,a是與待測元素的蒸發、激發條件有關的常數;b為自吸系數,因為用火焰作激發光源,其溫度可通過控制空氣與燃氣的流量以保持穩定,又因采用液體試樣,試樣組分的影響較少,故在各次測定中a是個較穩定的常數,一般由于試樣濃度較低,自吸可忽略不計,于是I=λc,并可用相對強度的測量方法進行分析。
進行火焰光度法分析時,把待測液用霧化器使之變成溶膠導入火焰中,待測元素因熱離解生成基態原子,在火焰中被激發而產生光譜,經單色器分解成單色光后通過光電系統測量,由于火焰的溫度比較低,因此只能激發少數的元素,而且所得的光譜比較簡單,干擾較小,火焰光度法特別適用于較易激發的堿金屬及堿土金屬的測定.
在測定中為了穩定火焰和排除一些元素的干擾,常在測定液中加入“緩沖劑”,如K, Ca, Mg 同時存在彼此間對測定有影響,如果把這三種元素配成飽和溶液為“緩沖劑”,在試液中加到一定量時,則產生的影響是單一恒定值,可作本底扣除,測鈉時,大量的HCO32-存在可使結果偏低,可用鹽酸酸化試液后加熱除去。